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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9-0014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9〕7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9-07-14
发布日期:
2009-07-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9〕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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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苏政传发〔2009〕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分别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挂“溧阳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牌子,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和场所,利用网络设施,设置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检索点,为人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市各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以及配备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及时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印发的公文类政府信息,由其主办单位负责送交。自2009年8月1日起,每月的9日、10日(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市各有关部门应填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明细表》一式2份,连同公开政府信息一起送交市档案馆,并现场办理送交手续。送交的政府信息分为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纸质文本为原件,加盖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印章,一式4份,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相对应,一并送交。
三、切实强化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监督考核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要加强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和信息送交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每年组织相关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工作落实到位,畅通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和接收渠道。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纳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接收、管理和利用制度,切实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提供利用工作,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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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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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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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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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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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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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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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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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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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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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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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附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明细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明细表
送交单位(盖章): 送交单位经办人: 送交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政府信息标题
文号
(文件类必填)
生成时间
份数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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