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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9-0016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9〕9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9-08-04
发布日期:
2009-08-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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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保密意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九年八月四日
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市内传递和发布国家秘密最集中的部门之一,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会议录音和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等,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不得在涉密会议和内部会议会场使用移动电话等无线通讯设备。
2.参与对外经济交往和外事活动,要坚决贯彻内外有别的原则,严守外事保密纪律,不准向境外人员提供有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内部情况等。如确需提供,要事先报有决定权的领导同意,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加强公文办理和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3.严格遵守文件(包括明传电报、计算机存储介质)登记和保密制度。办公室产生的秘密文件资料,一律由内部人员在涉密计算机打印,并设置加密措施,通过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送文印室印发,不得进入互联网传输或存储。
4.严格按规定做好文件发放。以市政府或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资料,送有关领导签发前,办公室分管主任须认真审查文件、资料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如涉及秘密的,均应提出加密意见和时限要求,并办理审批手续。各类制发文件的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校对稿,都应按照“绝密”、“机密”、“秘密”级别定密,凡需保存的,应按正式文件归档管理,不需保存的,及时销毁。
5.严格按规定做好秘密级以上文件的传阅。秘密级以上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发送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秘密级以上公文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6.严格遵守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要与互联网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需要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属于公务方面的,应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保密的主任严格审查,并汇报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专网对外发布;严禁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传递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电子函件等传递、传播、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7.不得擅自复印密件。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允许复印;如工作需要复印秘密、机密级文件资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8.严格按规定做好密件的销毁工作。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按程序审批,保密废纸必须送保密局定点的造纸厂销毁,不得出卖给废品收购站和私人收购者。
9.寄发秘密文件资料必须通过邮局机要通信,严禁以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10.使用密码电报或加密传真,必须坚持密来密复,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三、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1.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事项不打听。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前,应将所有秘密文件进行清理,并交机要人员处理。
12.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熟人及其它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其它涉密事项;不准在个人通信、通讯、上网、采访、投稿中涉及或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3.一切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的笔记、信件等,各科室必须妥善保管。
14.秘书科、信息调研科、网管中心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其办公场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秘书科对送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15.机要收发和办文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内。白天处理不完的文件,一般不准带回家,如需加班应在办公室进行。
16.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接入互联网,必须采取与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17.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分管主任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18.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19.工作调动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文件资料和使用的保密笔记本等,移交给接替工作的同志,并妥善处理交接手续。
20.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办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干部的保密知识教育,每年上一次保密知识课。加强对各科室保密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一至二次,特别是加强对一些重点部位的检查。
2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必要的处理,情节轻微的,在办公室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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