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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溧阳市第21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首届民间艺术节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9-0016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9〕9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9-08-12
发布日期:
2009-08-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举办溧阳市第21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首届民间艺术节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溧阳市第21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首届民间艺术节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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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隆重庆祝祖国60华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溧阳市第21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首届民间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
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全力保增长、全面促发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文化效应,传播先进文化、展示民间文化、构建和谐文化,宣传溧阳形象、展现溧阳风采,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打赢“五大战役”增添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第21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首届民间艺术节顺利实施,决定成立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唐华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汤敏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洪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党史工委、
市志办主任
赵善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胡国勤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史剑新 市文化局副局长
霍超群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小马 市档案局副局长
蒋一枫 市文联副主席
三、主体活动
(一)第21届群众文化活动周开幕式暨庆祝祖国60华诞“唱响红歌”文艺晚会。时间:9月25日下午5:30,地点:人民广场。(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教育局)
(二)首届民间艺术节民间文艺团队展演。时间:9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人民广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三)“焦尾遗韵”音乐会。时间:9月26日下午5:30,地点:市文化艺术中心影剧院。(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四)江苏省首届乡村旅游节开幕式民间文艺展演。时间:9月中旬,地点:翠谷庄园。(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五)溧阳民间手工艺展示。时间:9月中旬,地点:天目湖乡村田园仿古街。(责任单位:市文联、文化局)
(六)历代名琴展览。时间:9月下旬,地点:市文化艺术中心文物展览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七)“奋进中的溧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图片巡回展览”。时间:9月中旬,地点:人民广场等。(责任单位:市档案局、文化局)
(八)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溧阳市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展览。时间:9月下旬,地点: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展览厅。(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文联)
(九)爱国主义电影展映月。时间:9月至10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首届民间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全市主体活动的开展,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本镇、本部门的主题群众文化特色活动。
(二)突出主题,注重特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反映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大力营造“全力保增长、全面促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
(三)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各镇、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要注重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各镇要做到“三个一”,即举办一场主题文艺演出、一个主题书画展览、一次主题宣传画廊展示。要注重城乡联动,形成浩大声势,努力把本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首届民间艺术节办成“庆祝国庆的文艺盛会、全市人民的欢乐节日”。
二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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