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63/2010-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文广体发〔2010〕6号
发布机构:
市文广体局
产生日期:
2010-05-17
发布日期:
2010-05-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组织对辖区内特别是校园周边200米内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溧文广体发〔2010〕6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文体站,各有关职能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和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溧综治委〔2010〕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周边继续开展文化市场规范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垃圾”污染,希各有关单位组织接通知后,结合当地文化市场现状、布局,组织对辖区内特别是校园周边200米内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5月18日——5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1、网吧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并悬挂于场所显著位置,各种警示标志是否张贴,管理软件是否安装到位,上网消费者持有效证件刷卡率,严控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
2、图书发行(书店)单位:是否持证亮证经营,依法经营,收缴各种以青少年为主要读者对象的言情“口袋本”,网络、玄幻小说等非法出版物和不健康图书进入市场。
3、音像制品单位:是否持证亮证经营,依法经营,特别是禁止非法(盗版)出版物和不健康音像制品进入市场,严肃查处经营淫秽、色情的不法经营行为。
4、配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无证照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包括“黑”网吧、“黑”游戏厅、“黑”书店、“黑”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中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三、检查方式:
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溧城镇范围内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各镇(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镇(区)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牵头,联合综治办、文体站、工商所、派出所、城管中队以及学校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不漏掉一所学校,不留下一个死角,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各镇文体站和各有关职能科室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安全工作,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力争使校园周边的各种文化经营场所都能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全面提升我市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为我市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一○年五月十七
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