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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43563/2010-0002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文广体发〔2010〕48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体局
产生日期:2010-12-07 发布日期:2010-1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溧文广体发〔201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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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根据《溧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责以及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增强我市文化经营单位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领域:印刷企业、书报刊经营单位、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网吧。

  重点查处产品: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工作任务

  1、牵头组织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专利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惩犯罪分子。

  2、牵头组织对娱乐、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动漫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外挂程序,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等侵权盗版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文化产品;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3、牵头组织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

  5、配合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各级政府机关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

  6、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按照《溧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按照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朱洪伟任组长,副局长徐跃飞、刘明松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动员部署,协调部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局通知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留空白点。

  (三)开展联合执法

  由文广体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经信、商务、科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

  (四)严格按章处罚

  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证的坚决吊证,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发动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昼夜举报电话(87209633),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举报必接、有举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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