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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水利站、大中型水库管理处(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燕山河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市排水管网公司,溧阳水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常水办[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和污水管网工程、水库管理单位、溧阳水务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排涝泵站。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和施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三同时”;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责任分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施工围堰安全度汛方案,水库安全度汛应急预案,进排水涵、高边坡、深基坑、高模板、管网施工井、脚手架、施工围档等。 (二)工程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有无非法违法破坏、侵占、毁坏堤防、水工建筑物、排水渠系、水文设施,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水利工程度汛准备情况,险工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情况;水库管护、河道长效管理等制度落实;涉水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供水安全措施等。 (三)后勤保障:办公区消防、用电安全措施;公车管理;食堂餐饮卫生;水库水上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三、检查方式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水利局组织抽查。 四、检查时间 4月30日前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自查,形成自查工作总结。 5月8日前,市水利局组织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自查工作记录(档案)、并实行随机现场复查。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督促,并认真组织排查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全面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自查总结纸质或电子文档,请于5月6日前,上报市水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ywatergov@sina.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