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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查看了管护河道的资料台账情况、河道现场状况。全市管护河道共87条,此次检查管护河道共计64条。检查河道中,已达到并满足河道长效管护的标准和要求,占检查数的75%;一般并基本达到管护标准的,占检查数的18%;较差且示能达到管护标准的,占检查数的7%。 总体上看,第三季度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情况好于第二季度,管护效果有明显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围绕创建“全国生态市”的目标,各镇(区)高度重视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结合提升镇区环境长效综合管理、积极开展“争先创优”、“五比五看”专项活动,继续加大河道管护力度,使得河道面貌显著改善,管护效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部分镇区针对河道长效管护工作专门下发了文件,并将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列入水利站负责人和村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与报酬挂钩,奖优罚劣,强化责职,确保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根据第二季度检查的情况和河道长效管护现场会精神,各水利站都加强了河道长效管护的督察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使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是竹箦镇、社渚镇、上黄镇、上兴镇等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成绩突出。戴埠、天目湖、别桥、埭头、南渡等镇的河道管护工作有了明显的提高。溧城镇对所属的舍溪河、古县河作为重点进行了整治、河道面貌有较大改进。 3、突出重点、强化考核。各水利站在河道长效管护工作中,将主要公路桥梁处、集镇和居民集中的河段作为管护的重点,特别是对沿河两岸都有居民的河段加强了巡查和管护力度。如上黄镇管护的部分河道集中在239省道沿线,桥梁两边容易被人扔入垃圾,原河道经常有垃圾与漂浮物漂在河面。上黄镇河道管护人员将此作为重点,增加巡查次数,有时一天巡查几次,及时清除河道和桥梁处的垃圾与漂浮物,经过整治和管护,现沿河两岸整洁,河水畅通,清澈,群众满意度高,也改变了沿岸居民平常乱扔垃圾的不良习惯。同时,各水利站也加强了对管护人员的检查考核力度。如溧城镇水利站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用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当场有管护人员签字,年终将管护的成效兑现报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市的河道长效管护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1、有畏难思想,管护重点不突出。从检查河道情况看,远离自然界村河道的保洁现状,好于城郊结合部和自然村周围的河道;非主要公路和桥梁两边的河道保洁情况,好于主要公路和桥梁两边的河道;镇级以上的河道管护现状,好于村级河道的管护。以上三类情况,大部份镇(区)都有存在。 2、部分村级河道的管护公示牌四周杂草丛生,有的几乎看不到公示牌的内容。 3、台账资料整理尚需加强。此次检查的河道管护台账资料,各镇(区)水利站都有建立,但是,有的水利站台账资料比较齐全,有的却比较简单。特别是有的水利站检查考核记录不详细,每次的检查考核缺乏对管护员的实时打分;查出问题后无整改通知和反馈处理意见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实践证明,河道长效管护是一项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见实惠的民心工程,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各地要加大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1、加大宣传,建立河道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深入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全社会参与河道管护、保洁的自觉性,提高全民参与河道环境管理,珍惜爱护水环境的意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形成亲水、爱水、护水的河道长效管护建设的良好氛围。 2、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河道管护工作。河道管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突击检查和抽查不能代替日常监管和考核,这就要求各地制定比较适合自身特点的河道管护考核办法,明确各镇(区)河道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和做好河道和长效管护考核,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河道管护是一项日常性工作,必须每周进行巡视和打捞,在集镇区、人口居住密集地和临近工厂企业等的河道,要求每周进行二到三次的保洁,以保持河道常年整洁。同时,在节假日要增加打捞频次,提高群众对河道管护的满意度。真正做到每条河道有人管、水生杂草有人清、水面漂浮物有人捞、河坡垃圾有人运。 3、加大力度,突出管护重点。要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有影响的河道作为管护的重点。一是居民集中地。即与乡镇环境和群众利益相关的河道,以及群众对现状河道环境反响较大的,都必须落实到位,认真管好。二是沿主要公路两旁的河道。公路两旁河道是新农村建设的窗口,也是农村河道管护现状好坏的反映,必须认真对待和重点管护。三是公路桥两边的河道。公路桥两侧桥下往往成为垃圾倾倒地,是管护的难点,也是群众反响最大的地方,应作为管护的重点。 农村河道保洁状况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的基础,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将显得更加重要。各地要抓住机遇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各级政府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同时,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使我市农村河道在现有管护水平上,再上台阶,真正实现农村“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河道生态新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抄送:常州市水利局农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