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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
你党总支《关于总支委员增选的请示》(溧水总[2010]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人事变动,为保持党总支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意公司党总支增选姜选先同志为党总支副书记,增选宋 真同志、邬 浩同志为党总支委员,不再另行发文任命。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