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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毛蓓丽同志任市农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葛惠兴同志任市农林局茅山老区开发科副科长;
胡旭晖同志任市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免去张文娟同志市农林局科技教育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