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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索 引 号:
014143416/2010-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10〕28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10-08-12
发布日期:
2010-08-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草案)呈报如下,请予审批。
关于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溧人口计生〔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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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发[2010]25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将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草案)呈报如下,请予审批。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发[2010]25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承担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对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加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改革。
(二)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政策;负责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为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会同相关部门将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
(四)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督导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药具;负责管理科研成果和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相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六)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社会主义新型的生育文化。
(七)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八)编报省、市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指导和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推广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系列社会保障制度。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并按规定设置监察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行政事务工作。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指导基层基础建设;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建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督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协调承担行政审批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职责,推动综合治理工作。
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三)规统科技科
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人口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实施各镇、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评。
做好人口预测、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全市人口信息的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和监督评估工作。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查研究及综合分析;承办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方面的课题研究等。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项目,指导科研成果和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指导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科学育儿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规范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宣传教育科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的人口文化建设工作。
规范对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新闻发布,负责信息宣传工作。
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正职1名、副职3名;正副科长(主任)6名,其中:正科长(主任)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溧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溧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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