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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餐饮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10-0005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发〔2010〕86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10-09-02
发布日期:
2010-09-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餐饮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溧阳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餐饮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溧卫发〔201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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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餐饮食品监督管理,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特制定《溧阳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餐饮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日
溧阳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餐饮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问题品种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农庄等高风险场所,熟食卤味、小龙虾、豆制品类高风险食品,无证经营行为等高风险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做好餐饮类食品监督管理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特制定《溧阳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餐饮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一、成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建明
副组长:王耀军、聂德贤、彭国平
成 员:陆建中、郝畅翔、姜小牛、王亚宝、汪宏法、符更新、尹国庆、许红霞
二、工作目标
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餐饮消费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打扶并举”的原则,集中解决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坚决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着力提升我市餐饮消费安全。
三、整治范围
(一)高风险场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重点旅游农庄及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十七届省运会接待单位及其周边餐饮单位。
(二)高风险食品:重点检查采购小龙虾、使用病死或死因
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大米、食用油、豆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等行为。
(三)高风险行为: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整治内容
(一)严查“二证”:一是检查各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存在过期、超范围经营或未及时注销等情况;二是检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调离及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二)严查环境卫生:检查餐饮单位保持生产经营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及通风和排烟装置情况。
(三)严查索证索票:检查各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农庄及旅游景点等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及库存食品、原料贮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小龙虾、食用油脂、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登记。
(四)严查清洗消毒:检查各餐饮单位消毒设施配备、正常使用、餐饮具日常消毒管理及消毒人员规范操作情况。
(五)严查食品加工过程规范:检查食品原料清洗、粗加工过程能否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检查凉菜“五专”制售及海鲜、四季豆、豆浆等高危食品的加工制作;检查留样设备、日常执行留样规定等情况。
(六)深入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模式。餐饮整治活动与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有机结合,对风险高、卫生信誉度低的餐饮单位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我市餐饮行业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整体水平。
(七)扎实开展无证清查及“五小”行业创建:餐饮整治月期间,重点对学校及十七届省运会接待单位周边地区的“五小”行业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同时,全面推进“放心食品”进校园活动。
五、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9月上旬):9月1日前配合对已申报的A级单位验收;组织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小龙虾”采购索证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月10日前做好“五小”行业创建、旅游农庄示范店、夜排档达标店验收考核的迎检工作。
2.第二阶段(9月中旬):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全市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9月下旬):9月30日前按照十七届省运会保障方案的要求对相关接待单位、周边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卫生安全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辖区路段分工落实责任,并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将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常抓不懈。
(二)切实加强“二证”管理。对新开办的餐饮单位,要严把发证关;对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要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三)跟踪督查,落实整改。对本次整治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实行跟踪督查,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实行重点品种抽检。认真落实省、常州市制定的食品添加剂、餐具、食品加工器具、容器等专项抽检计划,对重点品种和食品加工器具进行抽检,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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