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二○一○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10-0005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发〔2010〕91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10-09-20
发布日期:
2010-09-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二○一○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二○一○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评工作的通知
溧卫发〔2010〕91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托儿所、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托幼机构合格证有效期两年,期满后重新校验”的精神,进一步促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我市集体儿童健康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标准
《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及评审要点。
二、 评估时间
10月中下旬。
三、评估对象
1、2008年评审确认的托儿所或幼儿园。
2、2009年评审未确认的托儿所或幼儿园。
3、2009年、2010年新开办已申报评审的托儿所或幼儿园。
四、评估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现场察看、民意测验等方法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单位和评估时间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请全市所有托幼机构一式两份填好“托幼机构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主要指标情况”(附件2),一份于9月28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社区保健科。(联系电话87039950)
2、各评估对象要对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准备好2009年、2010年卫生保健台账资料备查。工作人员体检不全的单位、“六一”体检项目不全(儿童视力筛查未开展)的单位于9月30日前安排完成。
3、要求晋升示范或一类的单位填写《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申请表》(见溧卫[2008]104号文),于9月28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社区保健科。
4、各镇卫生院(医院)的儿保医生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评工作,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不予以合格: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或配备足量保健人员的;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等情形。
附件:1.二○一○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审日程安排表
2.托幼机构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主要指标情况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二○一○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审日程安排表
日期
第一组
第二组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10月18日
横涧中心幼儿园
戴埠中心幼儿园
天目湖中心幼儿园
美景幼儿园
东升小学幼儿园
实验小学幼儿园
城北幼儿园
新芽幼儿园
10月19日
溧城中心幼儿园第一实验幼儿园
实验幼儿园
城南小学幼儿园
河心小学幼儿园
社渚中心幼儿园
周城小学幼儿园
新昌小学幼儿园
10月20日
汤桥小学幼儿园
上沛中心幼儿园
强埠小学幼儿园
大溪小学幼儿园
平陵小学幼儿园
龙泉幼儿园
清安小学幼儿园
濑江小学幼儿园
10月21日
上黄中心幼儿园
埭头中心幼儿园
后六小学幼儿园
开发区小学幼儿园
竹箦中心幼儿园前马中心幼儿园
后周中心幼儿园
绸缪小学幼儿园
古渎小学幼儿园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2:
托
幼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机构名称
电话
地址
邮编
性质
制别
幼儿园等级
通过时间
卫生保健等级
通过时间
工作人员总数
其中保教人员数
园长姓名
学历
保健分管领导
学历
保健老师
姓名
学历
职称
专兼职
从事保健工作时间
班级总数
其中大班
中班
小班
托班
儿童数
其中3岁以下儿童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注:填表以实际情况为准;性质为全民、集体、合资、私托等;制别为全托、日托、
部分全托;占地面积以土地使用证为准;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附件3:
上一年度主要指标情况
单位:
(盖章)
类
别
项
目
完成值
项
目
完成值
儿童生长发育监测
身高达标率
体重达标率
六一体检
患疾病率
患缺点率
体弱儿管理
营养不良
患病率
肥胖患病率
佝偻病
患病率
贫血率
五官保健
视力合格率
龋齿发生率
填充率
其它指标
儿童健康
建档率
保教人员
体检率
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
事故发生率
保教人员与在园儿童
比例
人均建筑
面积
人均占地
面积
人均绿化
面积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