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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0年溧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10-0007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发〔2010〕109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10-12-07
发布日期:
2010-12-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0年溧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0年溧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卫发〔201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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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根据上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要求,特制定《2010年溧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10年溧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根据《2010年常州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在全市建立健全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专业人员的项目执行能力。
二、项目内容
重点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确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础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人员队伍建设任务,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人员队伍建设:
(1)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见附件1)。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局疾控科,负责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组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负责对基层精防工作人员进行危险行为患者社区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提高当地医务人员评估患者行为危险性的水平,规范针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标准,提高追踪随访重点患者的能力。技术指导组由市二院负责建立,承担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评估、管理治疗工作。
(3)建立社区精防队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精防人员1~2人,民警、民政助理、残联助残员和居/村委会人员至少2人。
(4)落实数据管理人员:市疾控中心、二院各1人。
2.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进行复核评估、登记、录入:开展线索调查,对精神科诊断复核及行为危险性评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建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系统,并录入统一的数据库。
3.患者随访管理:对社区精防人员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培训,社区精防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定期进行分类追踪、随访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分类干预、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每年1次的健康检查和记录与报告,每个季度至少随访1次(随访要求详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随访管理经费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4.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市二院建立应急医疗处置机制,提供应急医疗处置服务。
三、职责分工
1.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局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建相应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实施工作。
2.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落实重性精神疾病专家技术指导组人员,制订有关技术方案,开展分级技术培训,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项目工作;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及行为危险性的评估;提供医疗处置服务;对需要应急医疗处置的贫困患者进行应急处置或者提供紧急住院治疗。
3.市疾控中心: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工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管理、指导、培训、评估、质量控制、督导检查等工作,并按要求定期向本级项目办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材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对患者随访管理,参与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市项目办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每次督导后向常州市项目办提交督导报告,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评估内容:主要评估计划完成各类培训人数,重点考核各级各类人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评估常住人口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新登记人数,其中有危险行为倾向患者的人数;建立健康档案的质量,对患者随访管理工作的质量;对有危险行为患者的应急处置记录、免费住院治疗患者住院记录等。
五、执行进度安排
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卫疾控〔2009〕21号)要求,开展各项项目工作。11月起,每月上报工作进度报表,12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并上报2010年度项目执行进度报表。
附件1:
溧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王耀军 市卫生局疾控科副科长
副主任:陈林保 市疾控中心副书记
邹昌云 市二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 员:胡 琳 市卫生局疾控科科员
荀云魁 市第二人民医院精防科主任、主治医师
刘建平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副科长
办公室由胡琳同志担任联络员,刘建平任数据管理员。
附件2:
溧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荀云魁 市第二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组 员:蒋小红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 锋 市第二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张 莉 市第二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陈宝富 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
黄跃群 市第二人民医院主管护师
陈素芬 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师
技术指导组由荀云魁担任联络员,黄跃群任数据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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