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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0年人口和计生局工作打算
索 引 号:
014143416/2010-0003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10-03-03
发布日期:
2010-03-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主要目标: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85%以上;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2010年人口和计生局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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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算
2010年是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的决战之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抓住机遇、综合改革、创新机制、转型提升、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为目标,大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阳光计生行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机制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深化世代服务建设内涵质量,大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目标: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85%以上;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一、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考核验收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按照“十一五”期末各级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不低于30元的标准,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切实整改。
对照创建指标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和排查“十一五”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夯实创建基础工作,确保各项考评指标全部达标。
确保经费投入到位。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2010年市镇两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人均不低于30元。加强社会抚养费收支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有效。
二、夯实基层基础,着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坚定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公众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坚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加大违法生育治理力度,继续实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落实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贯彻落实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制定《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施意见》,坚持先行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思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和载体建设,建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群众评议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示范”活动。
强化基层基础管理。
坚持“村(居)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加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定村负责制度,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统筹协调。
三、强化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按照我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实施方案,以“六个有”为目标,以家庭为主体,切合实际,整体推进,确保生育文致化园建设全覆盖,实现“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创建率达95%、群众对“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满意率达95%以上。策划召开全市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推进会。
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充分利用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以纪念“9.25”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为契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搞好系列宣传活动。
推进“关爱女孩行动”。
确立“关爱女孩活动拓展年”主题,切实为贫困独生女孩家庭排忧解难,汇编全市各镇(区)关爱女孩工作的典型经验,探索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与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加大依法打击“两非”工作力度。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继续推进“阳光计生行动”。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在全市计生系统继续开展“阳光计生便民维权示范岗”争创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便民维权热线电话及网络咨询平台,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严肃查处违反“两项纪律”的行为。
突出效能监察。
按照市委“五比五看”要求,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照顾再生育审批、病残儿童鉴定申报等依法行政事项调研,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制定下发人口计生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制度,整体推进惩防并举的各项工作,健全部门内控制度体系,促进规范管理。
五、坚持关注关爱,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
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早部署,落实到位。继续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和计划生育手术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政策。出台溧阳市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实施方案,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位,并探索建立长效发放机制。
深化“生育关怀”行动。
广泛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创建生育关怀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协会社会公益项目,积极实施妇女发展项目,建立生育关怀帮扶基地,更好地帮扶广大育龄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开展社会救助活动。
进一步建立完善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联合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大公益金规模。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力度,积极倡导计划生育家庭参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推广独生子女保险新险种,提高独生子女费的使用效能,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六、加强品牌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实现“世代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
加快南渡镇世代服务中心建设,制定社区世代服务室建设意见,实现镇、村(居)“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按照《常州市优质服务体系督导评估意见》抓好各世代服务中心的品牌运行和管理,推进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注重服务机构的内涵和质量提升,注重品牌的宣传推广和人才培养,积极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开展世代服务机构建设现状调研。分析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深化优质服务内涵。
规范孕环情监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宫颈癌早期筛查/艾滋病干预行动。充分利用卫生资源做好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和宫颈癌筛查工作。深入开展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行动。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科研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随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提高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工作科技含量和综合能力。加快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行动。推动青少年、男性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实施“优生优育早教工程”。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工作,确保婚检率达80%以上。进一步推进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孕前准备与孕前指导行动,建立完善孕前保健、优生筛查市镇联动机制,确保实现村级孕前保健自查90%以上,镇级孕前保健初筛70%以上,市级孕前检查及孕前准备20%以上的总体目标。做好省出生缺陷研究与监测第二批项目点工作。依托全市早教基地、早教指导站、早教指导点,积极开展对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的公益性指导服务。借助社会力量,筹建市级品牌化早教中心。
七、贯彻条例精神,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完善服务管理机制。
以流动人口省内一盘棋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农贸市场、工矿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逐步构建起部门联动、完善功能、网格管理、配套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库,做好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开展争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主题活动。
完善服务管理内容。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加快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的全覆盖。真正做到统一管理、服务均等,享受本市市民“五同”待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85%以上。
继续推进区域协作。
依托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认真做好信息搜集、提交和反馈工作,促进双向管理的落实。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联席通报信息会议制度,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积极搭建跨区域协作平台,落实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之间的信息沟通。
八、构建“数字人口”,推进信息化建设
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
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建立人口信息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化应用程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户籍人口及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达95%,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0%,数据库主要项目的完整率及准确率达95%。
启用新平台。
全面启用《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做好系统维护、业务培训、数据检测等相关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网络互联互通。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配合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完善“溧阳人口”网站栏目,发布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类信息,增强与育龄群众的网上互动。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委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规范统计信息工作。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指标的统计工作。继续做好人口计生系统区划代码规范化工作。加大对基层信息质量控制的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强化统计及计算机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有利于推动工作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组织并指导做好数据直报工作,建立完善相关统计制度,核查医院接产名单,掌握全市生育情况。
九、开展岗位练兵,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加快队伍职业化步伐。
部署新一轮“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积极参加省级科技大练兵竞赛。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在职学历教育,抓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及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做好全省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及培训、考试工作。分层次对全市计生干部开展培训和学习,举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班。开展“你我奉献在计生,我为创建献计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
继续推行镇聘村用。
利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机遇,推行“镇聘村用、公开招聘”方式,选拔村妇女主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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