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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0-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10] 8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0-03-08
发布日期:
2010-03-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我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
溧阳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
溧安[2010]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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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常政发[2009]193号,以下简称《规定》),常州市政府把2010年定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现就我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发展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以市政府钱俊文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姜竹?F副主任,市安监局潘俊才局长为副组长,市安监、公安、监察、经贸、建设、交通、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的溧阳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告知承诺。
3月份,市政府转发《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常政发[2009]193号)的通知,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分层次举办各种学习培训,使全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广大职工熟悉《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掌握各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操作规程,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1
、完善告知承诺制。
安全监管部门对告知承诺工作进行梳理、完善,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要求全市所有工业企业、高危行业结合工商年检,必须签订《溧阳市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签署率达到100%。
2
、提高《规定》的知晓率。
发放《规定》文件及宣传小册子到企业,企业从业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通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
(二)推进达标考核。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扎实开展企业达标活动。加大对各镇(区)和条现部门的督导力度,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三年目标。具体工作任务:
1
、全面完成达标考核。
市长效管理办公室继续组织对规模以上200余家企业达标考核。镇(区)要组织好对规模以下企业的达标考核。建设、交通、经贸、旅游等部门要组织好条线管理企业的达标考核,力争年底全面完成达标考核工作。
2
、完善政策措施。
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达标升降级办法。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健全与工伤浮动费率等机制,提高企业参与达标考核的积极性。
(三)推进教育培训。
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全员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具体工作任务:
1
、深化“法定培训”。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率和再培训完成率力争达到100%。
2
、提升全员培训。
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达标率90%以上;新招工、转岗工等培训合格后再上岗的实现率95%以上。
3
、拓展特色培训。
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危险工艺操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四)推进投入保障。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法定责任,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可靠措施手段,做到及时到位不欠帐。具体工作任务:
1
、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和《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
、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3
、落实风险抵押金和责任保险制度。
高危行业企业按二选一的办法自主选择按规定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包括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减轻企业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经济负担和提高企业抵抗事故风险的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推进源头管理。
结合产业结构转型调整契机,督促企业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源头管理转变。具体工作任务:
1
、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
严格新建工程(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大型设备设施、装置的“三同时”监管,尤其要对危险性大、易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化工、电池、电镀、冶金、矿山、建材等)严格监管。
2
、全面实施职业危害申报。
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7号令)的要求,利用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这个平台,全面实施职业危害申报,掌握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体系。
3
、狠抓外包用工的管理。
按照《切实加强外包用工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常安监[2009]87号)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外包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
(六)推进群众参与。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畅通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渠道。具体工作任务:
1
、全面推行“1+3”监控法
。工会、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省政府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要求,201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85%,重点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覆盖率达35%,构筑“五全”(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预防、全员监控、全员整改)、“三群”(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和“两共”(共建、共享)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点工程来抓,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让各项活动贴近生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通过“安全咨询日”、“安全科技周”等活动不断拓展充实安全文化的内涵。
3
、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安康杯”竞赛载体的作用,把职工培训教育、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纳入到“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去,使安康杯”竞赛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充实,更具有活力和号召力。
(七)推进品牌创建。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参与各类安全品牌创建活动,丰富和活跃企业安全文化,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具体工作任务:
1
、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
按照省安监局通知要求,每年推荐一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参加全省评选,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标准》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
、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
结合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活动,继续对考核获得“一级达标”的企业授予铜牌,激励企业争创“一级达标”。
3
、安全标准化工作。
在危化、冶金、机械、非煤矿山等行业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
(八)推进依法监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格监管,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具体工作任务:
1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
2
、扎实 开展联合执法。
针对“三非”、“三违”和“三超“等问题,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确保见到实效。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分解落实“打非”任务。
3
、高度重视事故查处。
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育推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开展宣传培训,组织督促检查。要采取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
(二)突出重点,督导到位。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对重点行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着眼基础,统筹兼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重点,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相结合,与落实“1+3”安全监控体系相结合,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社会监督。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落实不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进行核查,督办落实整改,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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