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0-0003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监 [2010] 31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0-07-29
发布日期:
2010-08-0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局公务用车的管理,下发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车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溧安监 [2010] 31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局公务用车的管理,根据《溧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1、车辆的管理由办公室统一扎口负责,苏DL8860、苏DLH301划归监察大队调配使用。
2、使用原则:事故处理优先,监管执法优先,兼顾一般性的公务用车安排,在溧城镇辖区内用车的一律不予派车。
3、具体派车程序:用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一天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用车情况作出计划安排;公务长途用车,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派车。
4、实行专人驾车制度:苏DLE016、苏DLH301、苏DL8860、苏DLE026分别由朱春明、陈翔、谢腊生、马俊跃负责驾驶,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驾驶公车;朱春明同志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车辆实行入库停放制度:所有公务车辆在工作期外,一律入库停放。
二、车辆的维护及油料管理
1、油料管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及时掌握燃油卡使用情况,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专车、专卡、专用,加油完毕及时送回,以便全面掌握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2、车辆修理应定期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添置设施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安排,费用按财政规定列支。
三、驾驶人员的管理
1、驾驶员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时刻提高警惕,出车做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礼貌行车、安全行车。
2、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严禁将车辆提供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出车、严禁酒后驾车。
3、平时车辆保养要勤擦拭、勤清洗、勤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使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违反本规定造成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