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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0-0005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监 [2010] 58号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0-12-17 发布日期:2010-1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加强我市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溧安监 [2010] 58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安监站、各化工企业: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根据常州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常政发【2010】1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成立专门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聘请消防专业人士,结合企业实际,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认真制定冬季防火计划,各单位要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冬季消防安全计划;
四、加强对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动火、临时用电等高危作业的管理;
五、根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工作,提高全员的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安监局危化科(联系电话:87037605)。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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