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75/2010-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统发(2010)32号
发布机构:
溧阳市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0-06-03
发布日期:
2010-06-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溧统发(2010)32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局各科室(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的联合部署,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已经开始,省、市统计局专门下发了通知,定于2010年6月份为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阶段,并明确这个阶段是整个执法大检查的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我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进一步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常州市开展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自查自纠工作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中的重要意义,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把自查自纠工作作为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关键工作来抓。
2、为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统一领导,市统计局成立以沈新章局长为主任的溧阳市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分工情况附后)具体指导全市的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计方法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统计口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情况;
(3)、人口普查、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4)、GDP以及三次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综合能耗、建筑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以市(县)为总体抽样调查的粮食产量和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5)、建立统计业务审核查询制度、审核评估制度、数据订正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6)、针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情况;
(7)、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和依法配备统计人员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设置镇(区)统计机构、配备与镇(区)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情况;
(8)、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情况;是否存在不作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情况;
(9)、2008年以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情况;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情况;是否存在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情况。
2、各镇(区)统计站是政府统计与统计对象发生工作关系的结合部位,是宣传和执行统计法的重要部位,也是这次执法大检查的重点部位,因此执法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必须以各镇(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镇(区)统计站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照国家统计执法大检查总体要求和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的内容,制定本地区的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教育,让检查对象自觉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来。各镇(区)统计站在这次自查自纠阶段重点要对本地区上报的工业、能源、投资、三产等统计报表有无基层表和台账资料,填报是否规范,计算是否有依据,报表的逻辑性等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3、为提高自查自纠的实际效果,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不同的自查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尽可能把存在于统计工作中的统计法违、违纪行为消化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要细、整改措施要实,对不按规定自查,或查出问题不认真进行整改以及未按时报告自查情况的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要责令其重新自查,并予以通报批评,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4、市统计局各专业和相关科室要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和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有的放矢地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时间安排
1、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于6月25日前结束。自查结束后,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自查自纠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向溧阳市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上报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二)。
2、常州市统计局将于6月中、下旬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抽查。
3、市统计局各专业布置的自查情况(包括自查表)上报时间,按常州市各专业的自查自纠方案执行。
附件一:溧阳市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三日
抄 报:常州市统计局、市政府办公室
抄 送:市监察局、司法局
附件一:
溧阳市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沈新章
副主任:朱锡洪 杨龙保 张时锋 史立峰 王东升
杨龙保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下设:
1
、组织协调组
:
组 长:李莺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2
、工业能源组:
组 长:张时锋
副组长:张彩平、李烨、吴国超
主要职责: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以及R&D清查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3
、综合、贸易、投资组
:
组 长:王东升
副组长:陈建萍
主要职责:
(1)综合: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业统计、全面小康进程监测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2)贸易: 负责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等自查自纠工作。
(3)投资: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等自查自纠工作。
4
、抽样调查组
:
组 长:史立峰
副组长:蒋志安、方珏
主要职责:负责以市(县)为总体抽样调查基础工作,粮食产量、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等自查自纠工作。
5
、普查业务组:
组 长:朱锡洪
副组长:蒋跃平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普查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附件二:
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综合机关名称(盖章):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09年
2010年1-5月
自查单位数
企业上报数
企业自查数
自查单位数
企业上报数
企业自查数
一、规模以上工业
个
—
—
—
—
1、现价工业总产值
千元
—
—
2、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
—
3、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
—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个
—
—
—
—
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
—
其中:建筑工程
万元
—
—
设备购置
万元
—
—
三、资质以上建筑业
个
—
—
—
—
1、建筑业总产值
千元
—
—
2、工程结算收入
千元
—
—
四、房地产开发
个
—
—
—
—
1、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
—
2、施工面积
平方米
—
—
3、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平方米
—
—
4、本年商品房销售额
万元
—
—
五、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个
—
—
—
—
1、消费品零售额
千元
—
—
2、商品销售额
千元
—
—
3、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
—
六、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个
—
—
—
—
营业额
千元
—
—
注:“2010年1-5月”栏中“综合能耗”,年耗能5000吨以下的非重点企业填报1-3月份数据。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