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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建设平安溧阳、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各级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职责,形成领导网络。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政法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局党组鉴于人事变动,研究调整充实了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平安溧阳建设领导小组,并讨论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局多次召开平安溧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平安溧阳建设工作和平安溧阳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的汇报,为政法综治和平安溧阳建设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以法行政,不断提高统计以法行政能力。为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推进统计法制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一方面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营造以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年初,我局在市政府对面的大楼上制作了一块130平方米的大型法制宣传牌,在市政府广场电子屏幕定期滚动播放“一法一规”宣传标语,并向全市各镇党政领导、各委办局领导和“三规”以上企业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进一步深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开展多渠道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今年初,我局先后与住建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2期统计法制培训班,3月底,我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文举办了一期镇(区)统计干部培训班。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一法一规”和统计执法实务,各镇(区)分管统计领导和统计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9月7日,在溧阳市党校举办的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我局作了“一法一规”知识专题讲座,溧阳市各委办局、各镇(区)新任和转任中青年领导干部60余人参加了统计法规知识专题讲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为配合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今年我市政府办公室先后转发了关于“认真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的意见”及“常州市统计工作巡查办法”等文件。其次,我局于4月16日下发了《溧阳市统计局2010年法制工作意见》,全年计划对3个镇和6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和监审,目前督查和监审工作已基本结束,对存在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处理。通过统计督查和监审,促进了基层单位的统计规范化水平,提高了统计人员特别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增强了《统计法》的威慑力,净化了统计环境。促进了统计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一是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已健全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依法行政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并印发了《溧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统计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等工作规范。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为健全和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我局今年制定了统计首问责任制,让每一位统计干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不推诿扯皮,确保了统计渠道的畅通。
(四)积极做好公众安全感调查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溧阳的一项重要内容,公众安全感调查是我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强有力的调查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调查员,确保了公众安全感调查的顺利进行。
溧阳市统计局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