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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2015-10-28 发布日期:2010-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质监发〔2010〕53号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常州质监局、溧阳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 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开展以来,我局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食品安全整顿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完成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根据常质监食发[2010]58号《2010年常州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和市政府要求,特制定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年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规定,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落实食品安全 ..
关于印发《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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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监发〔2010〕53号


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常州质监局、溧阳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

 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开展以来,我局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食品安全整顿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完成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根据常质监食发[2010]58号《2010年常州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和市政府要求,特制定2010年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年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规定,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保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不出系统性、区域性的大问题。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三方在食品安全整顿中的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突出重点,彻查食品安全隐患,对2009年风险监测、风险分析、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监管部门通报的存在突出安全问题的食品进行整顿,全力履行部门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网络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总结监管经验,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整顿
 2010年是食品安全整顿的第二年,也是国务院食品整顿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之年。我局认真总结2009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整顿成果。突出2010年整顿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对于去年整顿没有到位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今年整顿工作到位。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重点整顿
  一是开展食品添加剂整顿。
 1、依法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记录、使用计量记录等规定,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二是开展黄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常州质监局部署开展黄酒整治,对黄酒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黄酒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以及产品配方、工艺和产品的包装、标识,对于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组织企业参加常州市黄酒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学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和GB/T13662-2008《黄酒》标准,部署整改工作;督促各黄酒生产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落实措施并整改到位。
 三是对饮用水产品进行重点整顿。在09年纯净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报告等环节的把关。要逐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要加大对企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避免出现系统性或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在省人大制定小作坊监管条例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35号)和地方政府关于职责分工的规定要求加强小作坊监管。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在政府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三)强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模式
 一是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要认真组织实施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三分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根据监管情况,11月1日前对产品风险类别、企业级别和监管等级进行调整;要按照省局要求,将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三分”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
 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录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程序向社会公开;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频次,以适应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及通报、食品召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食品生产监管的新形势要求。
 三是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生产监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将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纳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全年监管计划。
 四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配套规章文件,监督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可采取签订法人质量安全承诺书、下达监督检查告知书、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人在显著位置上墙等方式,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四、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5月上旬,认真调查分析,制定2010年整顿方案;
 第二阶段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11月,按照2010年整顿方案全面开展工作,每个月26日按要求做好阶段性总结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
   2010年12月进行年度总结,组织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整顿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局有专门领导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和考核。
 (二)依靠政府,加强配合
  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检查和专项整治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员。及时向市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集中资源,保障有力
  积极调配资源,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食品安全整治及日常监管工作给予充分保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利用电视等多种媒体,及时组织报道,围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政府落实总负责责任和部门落实分工监管责任,大力宣传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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