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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机构排查整治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2015-10-27 发布日期:2010-07-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工商个字〔2010〕77号,以下简称77号文件)和省工商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转发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苏工商个字〔2010〕144号,以下简称144号文件)及常州工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常工商个〔2010〕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秩序,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溧阳工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决定,自2010年6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机构进行排查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77号文件和144号及6号文件的要求,把整治“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民心工程抓实抓好,有效遏制“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违法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排查整治行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参加。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排查整治,成立“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小组,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指导本次排查整治行动。  三、排查整治的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 ..
关于开展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机构排查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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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工商个字〔2010〕77号,以下简称77号文件)和省工商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转发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苏工商个字〔2010〕144号,以下简称144号文件)及常州工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常工商个〔2010〕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秩序,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溧阳工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决定,自2010年6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机构进行排查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77号文件和144号及6号文件的要求,把整治“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民心工程抓实抓好,有效遏制“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违法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排查整治行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参加。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排查整治,成立“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小组,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指导本次排查整治行动。
  三、排查整治的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中旬)。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宣传,进行动员和部署。向市政府汇报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0年6月下旬)。各部门要按照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职责,对本地区“戒除网瘾”等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摸清底数,统一汇总到工商部门。要摸清机构的具体位置,培训、教育或训练内容、规模大小及负责人信息,并登记造册。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7月至8月)。各部门要按照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在本辖区内组织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合法资质的“戒除网瘾”等教育培训机构及违法广告。对整治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督查总结阶段(2010年8月下旬)。溧阳工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为迎接上级督查组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高效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灵敏、高效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要在群众聚集场所、网吧公布举报电话;要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的作用,认真受理查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经营者。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落实辖区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戒除网瘾”等教育培训机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合法资质的“戒除网瘾”等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要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影响恶劣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立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治理,以整治和规范相结合、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要通过排查整治,认真分类梳理、归纳总结,积极探索完善管理“戒除网瘾”等教育培训机构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督办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报同级工商部门和上级对口部门;市各成员单位要将本系统专项行动情况综合后,于8月25日前报送至溧阳工商局监管一科,传真:87222761。
 
附件:溧阳市“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溧阳市“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溧阳市教育局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公安局
 
 

溧阳市民政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
溧阳市“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
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溧阳工商局       史 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溧阳市教育局     霍超群      副局长
溧阳市人社局      潘建超    纪委书记
溧阳市公安局     史晓春      副局长
溧阳市民政局     翟德明      党委书记、副局长        


溧阳市“戒除网瘾”教育培训机构
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溧阳工商局监管一科                  吕伟成 科长
溧阳市教育局职社科                  孙红路 科长
溧阳市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科       张国龙 科长             
溧阳市公安局网监大队                钱武成 教导员               
溧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和福利生产科     谢卫平 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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