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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机构: 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及使用的管理,较大的改善了医疗机构的用药环境,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2009年度,我市又一批医疗机构通过努力,达到了创建标准,顺利通过我市卫生、药监部门组织的现场验收,现决定授予溧阳市古渎医院药房“规范药房”称号、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医务室、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医务室“合格药房”称号。 对已获得“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称号的医疗机构,我市卫生、药监部门将进行定期复查,发现名不符实的随时予以撤销称号。希望各医疗机构始终保持创建时状态,不断巩固创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药品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