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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溧阳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工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局、常州局的工作部署安排,市局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商标保护促企业创新、护企业发展、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为中心,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为主线,紧密结合全市“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把握重点内容、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商品,加大执法力度,提升保护水平,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在全市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商标确权、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提高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通过专项行动,要使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显著提高,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商标专用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比较浓厚,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能明显提高,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工作的衔接更加紧密,企业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备,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执法检查相结合,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要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食品行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酒类、农药、种子、汽车配件、服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全市商标印制企业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监督印刷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提高商标印制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商标印制管理制度,加强自律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二)加强对新型商标侵权案件的动态追踪,切实提高应对各种新型复杂商标侵权案件的能力。要善于运用网络技术,加强对互联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不留监管盲区,实现无缝监管。要追根溯源,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点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护农”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食品、家电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超市、副食品集散地、集贸市场等的监管巡查力度,重点监管酒类、饮料、奶制品、腌制食品、水产品等商品,突出查处和打击制售劣质食品、有毒食品、不合格浸泡水产品、不洁食品和假冒仿冒名特优食品注册商标、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为名,销售劣质家电产品或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 (六)切实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一是加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体系作用,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权利人和群众举报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案件。二是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失信和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严肃查处,并给予不良记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提倡和引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支持建立商标维权机制,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质量安全,防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流入市场。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全市联动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查处协调机制。结合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着力完善企业商标自保机制,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水平;着力围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要求,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区域合作的作用,着力完善商标保护部门合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初)。在全国工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和常州局工作部署后,我局当即召开动员大会并进行了工作部署,并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分局在11月13日前根据辖区特点完成统一部署,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工作支持。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1月中旬)。各分局按照方案要求,要对本地区市场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并对重点企业和所有“三名商标”企业及易发生违法行为场所进行走访检查,听取意见,结合企业投诉和群众诉求,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下旬至2011年2月)。各分局要结合调研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地区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整治,要建立行动台账,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监管二科、经检大队、法制科等部门对各分局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市局每周四下午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2月)。各分局要在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于2011年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上级局检查验收工作准备。此次专项行动,各分局查办案件数不少于2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个单位查办案件的类型,挑选典型案例,由经检大队协助完成案例分析报告上报常州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局要高度重视,依据市局年初工作意见和条线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正确把握和理解发展与服务、执法与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握好加大执法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进一步履行好工商职能,牢固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当好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局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方学军任组长,副局长史军、吕万荣任副组长,监管二科、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法制科、市场消保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专项行动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管二科。各分局要按照本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措施,务求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真正取得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要注意整合执法资源,加强各分局的沟通与协调,对一些跨区域案件,各分局之间要注意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跨区域的案件,经检大队要充分利用市局的执法协作机制,主动加强协调,力求使打假维权工作取得实效。各分局要主动加强与公安、质检、卫生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对一些跨部门的案件,要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从重从快查办大要案件的力度。对于触犯刑律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信息交流,及时反馈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各分局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和表格,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各分局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每半个月编撰一期工作简报。各分局在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案情,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五)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各分局对执法活动、查处案件等情况,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正面报道,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消费提示、张贴宣传标语、接受群众现场举报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活动。对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必须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通过媒体进行报道。 (六)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各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局领导的具体要求,严格规范自身执法行为,要始终坚持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工作。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履行法定职能,做到全面作为;要正确把握法律法规的不同要求和适用,做到正确作为;要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取得实效,做到有效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