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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环发[2010]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和《常州市绿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和教育局联合组织对全市2009年申报“溧阳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现场抽查评估考核。对照常州市绿色学校考评标准,决定命名江苏省溧阳中学、溧阳市光华初级中学、溧阳市上黄初级中学、溧阳市横涧初级中学、溧阳市天目湖初级中学、溧阳市强埠初级中学、溧阳市进修学校、溧阳市别桥初级中学、溧阳市余桥初级中学、溧阳市新昌初级中学、溧阳市南渡小学、溧阳市永和小学、溧阳市经济开发区小学、溧阳市东升小学、溧阳市旧县小学、溧阳市平陵小学、溧阳市天目湖小学等17所学校为“溧阳市绿色学校”。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进一步增强创建意识,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为创建更高一级的“绿色学校”,提高全体师生环保意识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