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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旅游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398/2010-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旅〔2010〕32号
发布机构:
市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10-12-07
发布日期:
2010-12-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旅游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关于旅游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通知
溧旅〔20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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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旅〔2010〕32号
市各旅游单位:
为进一步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规范安全生产的行为,不断提升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度;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3号文件也要求组织培训率要达到100%。
请各旅游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再培训。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12月15日(周三)全天(上午8点半报到)
培训地点:平陵大酒店一楼(平陵中路315-8号)
二、注意事项:
1、培训对象不得缺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报到时需交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请带《安全资格证书》交报到处以待复核登记。
2、报到时交培训资料及用餐费,每人300元。
3、培训结束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核发或复核《安全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安监局培训中心 陈万春
联系电话:0519—8703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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