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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的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014144259/2010-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法行[2010]8号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产生日期:
2010-11-05
发布日期:
2010-11-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1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的情况通报
关于201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的情况通报
溧法行[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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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行政处罚案
检查评比的情况通报
溧法行[2010]8号
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近日,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成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组,对市公安局等16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检查评比。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的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普遍较好,特别是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方面有了新的提高。如市烟草局、卫生局、质监局等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全过程说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说理到位,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恰当,受到了普遍好评。市公安局长期坚持对干警严格培训,严格考核,大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的做法值得各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市工商局创新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核审,从制度上保障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经检查评比,市烟草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一等奖,市卫生局、公安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二等奖,市工商局、质监局、人社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三等奖。现予以通报表彰。
从此次检查评比的情况看,有关部门在行政处罚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还未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有的单位对如何说理尚理解不透、把握不好,处罚文书仅仅是执法依据和证据的罗列,没有把理说到点上,也就是没有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有的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然说理较好,但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没有适用具体的法律依据。二是有的单位作为证据归档的复印件没有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提供人签名签章、日期等内容。三是有的单位的执法案卷不完全符合立卷归档的要求,特别是装订顺序比较乱。以上问题,请市各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
市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升办案质量,要进一步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和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推进依法行政、创优发展环境作出更大努力!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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