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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常州市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47/2010-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粮[2010]44号
发布机构:
市粮食局
产生日期:
2010-10-26
发布日期:
2010-11-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常州市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常州市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的通知
溧粮[201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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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常州市粮食经营者
保持必要库存量和最低、
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市各粮食企业(个体):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现将《常州市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转发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2008年5月21日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溧阳市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必要库存量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常州市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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