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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加强我镇林区木材流通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村、各单位切实做好护林工作,建立完善护林员制度。
二、各村要坚持严格的木材(竹材)采伐管理制度,实行依法采伐、持证采伐。
三、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管理:一是对松材线虫病清理的病死树严格执行市农林局的处理要求;二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木材收购、加工企业(点)加强管理,依法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按规定收购木材;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将采取定期检查的办法,对不按规定收购和收购无证采伐的木材,一经发现,一律作烧毁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