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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茶叶节、旅游节、五一期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774/2010-0003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戴政发[2010]26号
发布机构:
戴埠镇
产生日期:
2010-04-26
发布日期:
2010-05-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茶叶节、旅游节、五一期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茶叶节、旅游节、五一期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戴政发[201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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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确保“第十一届中国溧阳茶叶”暨“第六届天目湖旅游节”及“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市场秩序,现就节日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各村、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及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安排情况,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监管部门要按照现有体制分工和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监管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与联系沟通,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防止在节日期间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监管,周密部署,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饮料、粽子、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要加强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品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监测工作,及时发布检测信息,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要加强节日期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访、督查,强化日常监管。要以食品批发市场、小超市、乡镇超市及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商店、小饮食店为重点,严格实行食品经营流通领域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等市场准入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的排查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等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要认真总结食品安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措施,形成机制,实现对“地沟油”、“泔水油”、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长效、科学管理。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全力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节日期间气温变化较快、食品安全事故诱因增多,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大、集体聚餐活动多,易发以食物中毒为主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季节及节日餐饮消费特点,高度重视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把好卫生条件关、从业人员健康关及原料进货关。要重点加强对各类酒店及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对不符卫生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整改或取缔;对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要督促餐饮经营者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管理规范,实施专人保管,严格购入和消耗登记,防止滥用、误用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泔水油”和“地沟油”。
四、强化应急,畅通信息,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日常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昼夜值班,有关负责领导要亲自带班;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严格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于监管中发现的紧急情况和隐患问题,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还要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和报告及时。承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能的有关单位,要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妥善处置。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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