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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43424/2010-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公局〔2010〕3号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产生日期:
2010-01-31
发布日期:
2010-02-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公局〔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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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公局〔2010〕3号
局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繁荣溧阳的新目标,以“三项建设”为抓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在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创优环境、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我市“全力保增长、全面促发展”大局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给下列10个单位各集体嘉奖一次,颁发奖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1.市局法制室
2.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3.市局经侦大队
4.市局看守所
5.市局城中派出所
6.市局城南派出所
7.市局杨庄派出所
8.市局戴埠派出所
9.市局上黄派出所
10.市局上沛派出所
二、给下列82位同志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吴峥、朱延平、黄柯文、肖爱珍、石震芳、缪盛、狄建陵、张伟峰、方丽平、朱建刚、史阿兴、徐伟杰、黄留松、徐国庆、许志杰、王亚平、沈东、王峰、徐宏跃、芮建勇、李海军、周彩洪、许国保、周建华、张国新、宋志武,姚?F、杨进、周密、潘行健、彭磊、史文信、杨文斌、陈婷、陈小马、芮志刚、蒋志强、倪超、张满红、施海俊、缪俊、周晶、包阿青、史伟平、沈春岭、陆顺生、江继友、周建新、姜峰、汪广明、张春辉、陈斌、陈万敏,庄严、郑红金、鲍志远、黄栋、施虎松、陈娟、张建国、朱江、陶平、戴秀生、彭竹芳、朱忠宇、王伟、卞智勇、朱才良、张献梁、钱向东、史利良、刘政娅、姚水源、狄慧、芮小明、宋小平、陈福林、万利、曹挹峰、宋郁玲、张晓波、朱吉华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开拓争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局长:张培忠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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