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溧阳市公安局基层法制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43424/2010-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公局(2010)25号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产生日期:
2010-03-12
发布日期:
2010-03-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公安局基层法制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溧阳市公安局基层法制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溧公局(2010)25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员制度的意见》(常公局〔2007〕12号)等规定,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法制员选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溧阳市公安局基层法制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副局长李小勇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周夕庚、法制室主任胡素珍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文简称选聘办),设在市局政工室,由周夕庚兼任选聘办主任。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秉公执法、为警清廉,在民警中有一定威信;
(二)熟悉基本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执法办案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执法办案经历;
(四)具有主办民警资格;
(五)自愿从事法制员工作;
(六)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法律专业毕业生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优先选聘。
四、选聘范围、方式和职位、任期
(一)选聘范围:
机关各执法大队、派出所、交巡警各中队在编在职民警。
(二)选聘方式:
通过竞争选聘的基层法制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派驻基层单位。
(三)选拔职位:
此次共选聘基层法制员共42人;基层法制员人事关系隶属所驻基层单位,法制工作受市局法制部门垂直管理和指导,与所驻单位执法质量实行捆绑考核;在岗期间享受警探长待遇,并纳入市局法制人才后备库,市局法制室进人遴选优先从基层法制员中选用。
(四)任期:
基层法制员任期三年,期满重新选聘。
五、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推荐报名。
1、基层法制员选聘报名以各基层单位为单位,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各基层单位至少推荐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民警,符合选聘条件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有法律类(含法学)学历或学位的民警,按照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原则,由组织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于3月16日下班前报市局政工室狄欣处,联系电话87266330。
(二)资格审查。
1
、
审查时间:3月18日至19日。
2
、
由市局选聘办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予以公布。
(三)基本任职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见常州市局主页“苦练基本功”公示栏或人事处网页“网上考场”。根据法律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60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人数不足按成绩取完合格人员为止)进入执法办案能力测试环节(包括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不需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民警)。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政治理论和计算机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将予以公布。同时,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将计入2010年民警学法成绩。
(四)执法办案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执法办案实务能力,包括案卷审核、疑难案件定性、卷宗装订等。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50名进入组织考察程序,通过执法办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在予以公布。
(五)组织考察。
由选聘办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考察组,对列入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了解,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按优、好、中、差(对应分值分别为100、85、70、60分)量化计分。
(六)综合计分。
由选聘办根据竞职者素质测试、组织考察情况综合计算出每个竞职者的总分,填写《溧阳市公安局基层法制员竞争上岗综合得分统计表》。计算总分时,执法办案能力测试占60%,组织考察占40%。
(七)确定人选。
由市局基层法制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最后得分情况,会商用人单位确定拟任人选。初定任职人选综合得分不得低于60分。
(八)公布任职。
公示结束后,由市局统一公布任职。
六、本方案由市局基层法制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溧阳市公安局(印)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