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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溧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结果的通告
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精神,溧阳市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 2010年5月10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教师资格审查评议共受理申请69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69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溧阳市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具备教师资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0年溧阳市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者人员名单
溧阳市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