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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2010年第一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0-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0〕22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0-03-11
发布日期:
2010-03-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做好下拨2010年第一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具体工作
关于下拨2010年第一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溧民发〔201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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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办:
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改善重残人员生活状况,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09]120号),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全市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实施生活救助。经个人申请、镇村调查和市民政局、市残联审核,核准你镇2010年第一季度重残人员
1208
名、下拨救助金
441429
元。其中,城市重残人员
133
名、下拨救助金
126474
元,农村重残人员
1075
名、下拨救助金
314955
元。
城市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级负担,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镇各半负担。希各镇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足额匹配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所有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务必实行社会化发放,并于2010年3月25前将救助金发放到重残人员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相关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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