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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0-0002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0〕38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0-05-10
发布日期:
2010-05-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低保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溧民发〔20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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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公室: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严肃、规范的社会救助制度,旨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具有严格、明确的准入条件。经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已建立起了一套比较科学、严密、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保障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年审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具体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策宣传不深入、操作程序不规范、动态管理不到位、分类施保不合理等。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政策观念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的根本举措,各镇要切实增强以民为本意识,自觉实践、维护困难群众权益,要进一步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通过镇务、村(居)务公开栏,详尽公开低保准入条件、操作程序、低保标准,解读政策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制度的认识水平。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各镇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要严格操作规范,对低保申请、调查核实、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对收入和财产核算要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摸清情况;三是要把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分类施保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能进能出,应保尽保,坚决杜绝“保人不保户”、“拆户”、“并户”等违规行为,同时要准确划清低保与其他救助的界限,纠正低保替代“五保”、“重残救助”等不规范做法,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不走样;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各镇在低保对象档案资料中除要将低保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等基本材料备齐外,还要将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确保材料完整、齐全、有效。
三、明确责任,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政策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要严肃查处,对执行政策不力、问题严重的,要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镇民政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低保年审组织工作,采取逐户过堂、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形式开展好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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