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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综合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敬老院供养对象的人身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各乡镇民政办、敬老院要从维护稳定、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健全安全制度,大力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学习和培训,并对供养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层层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进一步完善措施,增强防范力度。各镇民政办和敬老院对当前安全工作的新动向要提高警觉,完善措施。一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二要切实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夜制度,尤其要加强夜间安全检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三要安装110联动保警铃,一旦出现意外及时报警。四是查漏补缺,发现在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进一步严把入院人员审批关。各镇要严格按要求把好五保对象入院审批关,凡患有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的人员按政策坚决不能入住敬老院。
四、进一步关注入院人员身心健康。要有针对性地对情绪不稳定入院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及时解除他们的心结,确保他们情绪稳定、心理健康。要及时化解在院五保对象之间、在院五保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人际关系融洽、生活氛围愉悦。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
六、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各镇对所属敬老院要做到建管并举。要积极指导敬老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强化责任。切实帮助解决敬老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