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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2010年第二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0-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0〕51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0-06-12
发布日期:
2010-07-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做好下拨2010年第二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具体工作
关于下拨2010年第二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溧民发〔201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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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办公室:
经个人申请、村镇调查上报和市民政局、市残联审核,核准你镇2010年第二季度重残人员
1802
名、下拨救助金
648214
元。其中,城市重残人员
181
名、救助金
172854
元,农村重残人员
1621
名、救助金
475360
元。
城市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级负担,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镇各半负担。希各镇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足额匹配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并于2010年6月30前将救助金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相关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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