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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2010年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二季度物价补贴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0-0004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0〕68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0-08-03
发布日期:
2010-08-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要求做好发放2010年城乡低保对象二季度物价补贴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2010年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二季度物价补贴资金的通知
溧民发〔201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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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公室: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工作的通知》(苏民电[2010]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二季度物价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我市6月份城乡低保标准的25%,即城市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补贴82.5元(330元×25%),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补贴52.5元(210元×25%)。你镇二季度城乡低保对象共有
14842
人(退保的不予发放),下拨物价补贴资金
840465
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
2042
人、下拨物价补贴资金
168465
元;农村低保对象
12800
人、下拨物价补贴资金
672000
元。
希各镇认真落实物价补贴政策,严格发放手续,并务必于8月15前将二季度物价补贴资金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相关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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