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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32/2010-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10]5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0-03-04
发布日期:
2010-03-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溧司发[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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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司发[2010]5号
各镇(区)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经局研究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四日
201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点
2010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常州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大局,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着力做好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工作,努力以争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新业绩,推动“法治溧阳”、“平安溧阳”建设,为全市“全力冲刺‘十一五’,奋力实现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矛盾化解是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围绕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提升调处能力,提升调处质效,重点抓好“五大建设”:
1、探索领导协调管理机制建设。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协助建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统一扎口指导管理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的领导协调机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独立统一地负责全市多元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排查、研判等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与检查考核。
2、抓好调解网络机制建设。
重点加强五方面工作,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面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一是
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大调解工作的要求:县(区)调处中心要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乡镇(街道)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村(社区)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同时要加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
二是
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在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的同时,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发的房地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部门或行业都要配备专业调解员。
三是
加强行业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在哪里发生,哪里就有人管有人调解”的目标。
四是
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100人以上企业在今年都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其他企业的矛盾纠纷调解和管理工作,依照地方和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落实组织和人员。
五是
加强调解队伍的培训。对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指导,切实提升调解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调解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管控、应急能力和综合素质。
3、推进衔接运行机制建设。
全面推进“五调对接”工作和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建立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4、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和细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推进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
5、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以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为目标,以打造法治文化品牌为动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6、总结“五五”谋划“六五”普法工作。
2010年是我市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要继续推进实施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对照“五五”普法规划,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总结提高,开展全市“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全国的“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努力实现我市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市的目标。通过迎接全省、全国“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建设,健全普法教育体系,不断扩大我市“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同时,组织力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启动“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7、加强普法阵地建设。
继续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形式,积极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启动“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建设工程,形成我市普法教育的亮点工程。同时要培育宣传各类典型,组建普法网站联盟,建设宣传展示我市普法工作管理规范、台账健全的平台。
8、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
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农民工学法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月”等各类普法专题活动,满足社会各类群体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
9、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力度。
全面推广我市埭头村“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创建层次,实行动态管理,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命名率达到95%以上,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三、推进现代法律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拓展和规范是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主题。要以健全法律服务诚信体系为重点,扩大服务领域,拓宽服务对象,提升服务层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0、加强行业研究,优化执业环境。
加强法律服务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研究,按照“适应经济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高起点研究“十二五”期间全市律师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律师业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之路。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人才培养、税收调节、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
11、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紧紧围绕“绿色崛起,跨越发展”战略目标和全市“经济、民生、环境”36项重点工程(工作),找准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服务的具体举措。继续组织开展好“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活动,为我市金属冶炼及加工、输变电设备、机械装备制造及新型建材等四大支柱产业集群,在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工程项目等提供智力支持。继续落实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开展由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的“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业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12、规范管理监督工作,强化行业自律。
依据《律师法》探索县(市、区)法律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加快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和完善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督,推进制度执行力度,开展执业行为检查,促进规范执业行为。强化法律服务人员培训考核,严格考核登记制度。举办律师论坛,开展律师案卷评查,深化各种文明创建和评先创优活动,打造法律服务诚信品牌,提高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
四、服务改善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各级政府关心民生、服务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切实做好做优,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在继续保持2009年的增长幅度的基础上稳中有升,达到298件。同时,要积极组织各法律援助站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13、完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免收查档费、复印费,减免或缓交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费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4、深化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按照省司法厅新一轮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法律援助接待服务窗口,并建设好法律援助代办受理点。同时,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舆论宣传,不断扩大我市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五、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围绕“三个目标”、“五个管用”,建设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全面贯彻落实去年常州市纪检监察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个目标”、“五个管用”(“三个目标”:打造一支一流的干部队伍;为常州的长远发展、科学发展,构筑党风廉政建设、司法制度和机制的长期保障;通过每年的考评、测评,让常州人民满意。“五个管用”:确立管用的干部队伍建设年度目标;形成管用的队伍建设新理念、新要求;总结管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并有机整合起来;落实管用的队伍建设措施,尤其要在从严处罚、处理上下工夫;健全管用的绩效考核、风险评估预警等长效制度和机制),按照“一以贯之地抓队伍建设、一如既往地抓作风建设、一心一意地抓制度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8、抓好思想理论建设。
始终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司法行政实践。继续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和调查研究等制度,加强对司法行政重大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以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学习推动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种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19、注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设置、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推动科学发展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突出抓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现律师党建工作全覆盖。按照中央关于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强化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岗位培训,增强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服务能力,增强全体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
20、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健全并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在干事创业上。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更加全面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充满活力、务实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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