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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五比五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32/2010-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10〕30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0-10-19
发布日期:
2010-11-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比素质创一流队,比贡献创一流业绩,比诚信创一流形象,比发展创一流行业,比作用创一流模范团队。
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五比五创”活动的通知
溧司发〔20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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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司发〔2010〕30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律师行业的不断发展,按照常州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五比五创”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五比五创”活动的主要内容
“五比五创”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比素质、创一流队伍”。
积极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律师党员努力学理论、学业务,养成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在律师行业逐步形成“学习—实践—发展”的良性循环互动机制,全力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二是“比贡献、创一流业绩”。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带头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带头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优良的业绩让党和人民满意。
三是“比诚信、创一流形象”。
完善社会监督、年度考核等行风建设机制,坚决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尽责代理,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是“比发展、创一流行业”。
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党员认真谋划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的发展规划,在创品牌所、规模所、专业所方面起示范作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行业发展的步伐。
五是“比作用、创一流模范团队”。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健全党组织工作机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的“两个作用”发挥明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在律师事务所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上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律师党员要在弘扬正气、树立形象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促进者和带头人。
二、活动开展要求
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全市正在开展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创先争优;与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践行律师神圣使命,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创先争优;与“全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在坚持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中创先争优;与“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结合起来,在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创先争优。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所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或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三、大力加强宣传
各所要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发现、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主渠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内容、目的、先进典型和成效,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各所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公律科。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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