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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3432/2010-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0-11-11
发布日期:
2010-11-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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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大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精心打造“心系司法,情注民生”服务品牌为主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收官年,我们在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同时,重点做好“五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
1.
普法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
及时研究制定并下发《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外来流动人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
对“溧阳普法网”和广播电台的《普法时空》栏目进行改版,并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二是
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讲文明、学法律”知识竞赛。
三是
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溧阳市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征订50本《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组织两批共41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四是
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组织广场法律咨询2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五是
积极培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典型,促进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埭头镇埭头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埭头镇前六村、戴埠镇戴南村、天目湖镇田家山村、天目湖镇古县村通过了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检查验收。
六是
组织开展2009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和“江苏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有2件作品获第18届“江苏法制好新闻”通讯类三等奖。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活动,在65件作品中择优12件作品推荐,有5件作品在省里获奖。
七是
弘扬法治文化建设,自创剧本编排的小品《转变》参加第三届法治文艺汇演,同时,积极组织“法治一条街”的前期准备工作。
2.
“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重点加强了与各单位和镇(区)的横向联动,利用送法下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
于元月19日、20日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配合市妇联于3月12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家庭”维权周广场咨询活动,5月17日参加市科协在南渡集镇组织的科普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普法光盘300余盘。
二是
开展“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免费赠送各类法律书籍3000余册。为所有村(社区)征订《江苏省法制宣传挂图》245套。
三是
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与市职业技术学校继续开展“司校共建”工程,先后两次为职技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
四是
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担任普法宣传员工作的意见》,在活动启动仪式上,165名大学生村官被聘为农村法制宣传员。
五是
充分利用镇、村(社区)、工厂、学校、机关的网站、板报、橱窗、专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对基层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3.
“五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为做好“五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我市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
一是
组织召开“五五”普法迎检工作会议,明确各单位责任。
二是
对全市普法台账进行收集归类整理,确定了一批重点备查单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完成了“五五”普法画册、普法成果专题片和普法亮点特色工作的汇编制作工作。
三是
接待新华日报、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江苏法制报等媒体组成的“五五”普法江苏行采访组,对我市埭头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三制”经验和地税局的税法宣传系列电视剧——《税收在身边》进行了专题采访。
(二)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建设平安溧阳的要求,我们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全面落实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
大调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
一是
全面加强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两级调处中心实战能力建设。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被常州市司法局列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在完成新址装修、完善各项制度后于11月3日举行乔迁仪式并投入运行。挂牌成立驻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
二是
坚持市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例会制度,通过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是
加强了对专兼职调解员的实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和送出去请进来走下去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类调解员培训23批,1000余人次。
四是
拓展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制度,与高淳等县(市区)签署《苏皖五县(市、区)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协作协议》,推动接边地区的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今年1-10月份,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149次,市镇两级调处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853件,调解矛盾纠纷853件,调解成功846件,调解成功率99.2%,实现了“三升三降”的工作目标,无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2.
世博会安保工程成效明显。
针对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要求,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加大了各类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密度,充分利用各级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村(社区)坚持每天排查一次,镇每周排查一次,市每半月排查一次,做到“发现一件、解决一件”,确保世博会期间的社会稳定。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为抓手,全面推进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并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认真落实对言行过激可能铤而走险人员、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措施,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
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持久开展。
与综治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要求,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针对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等到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活动。专项攻坚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市镇两级排查52次,发现纠纷线索85件,化解历史遗留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3件。
4.
社区矫正质量不断加强。
我们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切实做好世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切实做好世博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对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研判、重点掌控,尽最大努力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目前,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名,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共有 名,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问题。
5.
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重点加强了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对象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等人员的帮教管理。今年,我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 名,安置率达 %,帮教率达 %,没有发现重新犯罪人员。
(三)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1.
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依托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活动,服务企业依法办企,健康发展。
一是
深化企业法律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
二是
做好重点项目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和形成,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前期及建设管理当好参谋。
三是
加强法律服务与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密切协作,防范和化解企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环境稳定。
四是
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法律服务人员共走访企业361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00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或者“咨询函”405个,为企业答疑、会诊325人次,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27件,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35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36次,参与企业发展、沿海开发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化解52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230.5万元。
2.
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投身到平安创建活动中。
一是
完善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下发了《关于律师参与接访调解工作的意见》。为15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人配备一名知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确定了详细的接待日程表。
二是
加强对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建立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承办的主任负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是
组织女律师参与常州市妇联“百名女律师牵手巾帼维权站”活动,与10个乡镇妇联都建立了结对关系,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的水平。
四是
在征地拆迁领域提供公证服务。为燕山新区近700余户家庭的选房抽签活动和第二污水处理厂18件配套排污管网工程提供公证服务。
3.
扩大应援尽援范围。
继续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开展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一是
通过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电话解答咨询、电话申请法律援助、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等举措,便利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
二是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为涉法的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帮助,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三是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市妇联、市老年办、市公安局交通巡警大队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心被评为“溧阳市政法系统‘十佳执法基层单位’”。
截至10月底,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4815件,担任法律顾问691家;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001件,其中国内民事1022件,国内经济99件,涉台港澳公证41件,涉外民事839件;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3件,其中民事案件227件,刑事案件66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2380多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和未成年人犯罪减免收费100余万元。
(四)队伍建设工作
以“创先争优”和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目标,加大队伍建设。
1.
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
一是
坚持“学习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5+X”公务员能力培训制度,根据“缺什么,学什么”的理念,制订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健全了学习考核激励制度。
二是
开展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组织一次学习、开展一次教育、上好一堂廉政课、开展一项活动、组织一次征文”为抓手开展纪律教育活动。
三是
开展“五比五看”主题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突出加强了学习调研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学习活动和“一室一品”创新创优活动广泛开展调研,形成报告。活动开展以来,各科室共完成调研文章7篇。
2.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
一是
开展“走村入户进万家”活动。23名机关干部共走访55户结对对象,目前,走访活动已结束,下一步,将根据走访汇总情况商量 “解民忧、助民困、暖民心” 的具体措施,并及时上报收集的问题及建议。
二是
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集中整顿、规范管理活动。邀请政法部门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建设座谈会,形成对“黑律师”等违法执业扰乱法律服务秩序行为打击的合力。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工作机制,今年,共受理9起律师投诉,其中4起为上级部门交办,均已如期结案,有效投诉为零。
三是
继续在律师行业组织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示教育。局领导班子与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警示教育结对联系点。组织全市84名律师参加执业纪律考试。
四是
组织发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玉树抗震救灾捐款活动,累计为灾区捐款近20000元。
五是
加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修订了《溧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创办了《溧阳司法行信息》、《溧阳司法简报》和《溧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舆情快报》。截至10月底,全系统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信息、通讯等80余条(篇)。
3.
切实加强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
加大对中层以上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同时,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书面考试。
二是
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有效提高机关科学文明管理水平。通过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在内19项制度具体内容以及表现形式方面的审查,共计修改43处,涉及其中14项制度,并新修订了《党务公开制度》、《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同时,对反腐倡廉制度薄弱点进行排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
三是
组织公证员集体学习公证行业“五条禁令”和文明接待制度,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始终做到廉洁执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总结过去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双促双助”活动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彻底改变,个别司法所人员较少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创新意识、开拓意积有待加强,工作发展理念不能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工作特色、亮点不多。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主动应对的姿态认真加以协调解决,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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