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对医保定点药店开展违规经营清理整顿的通知》(溧人社发(L)〔2010〕8号)文件规定,针对各定点药店自查自纠情况,我局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大部分医保定点药店经营规范,热心服务参保职工,已全面整改到位,对我市医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但同时仍发现部分药店存在不配合检查,影响执法,擅自缩小营业面积,销售化妆品、生活用品,截留医保卡等严重违规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参保职工的利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社会反响较大。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行为,严肃《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医保定点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店内摆放生活用品且不配合检查、影响执法等违规行为的南渡人民药店、人民药房平桥店等二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据《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八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取消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二、对违规为非定点药店进行刷卡服务及改变药店名称、地址而没有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小博士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北门店、兴卫药店、溧阳市溧城利群药房、溧阳市人民药房有限公司天禾药房等四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据《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七款、第八款之规定取消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三、对违反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采用以药易药及定点后擅自改变申报条件等违规较严重的溧阳市小博士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百姓药店等3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据《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暂停其医保定点零售资格三个月,限期整改。年度内如第二次被发现有类似情况的,即取消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以上处理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希望全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接受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规定,规范经营,切实杜绝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暂停医保定点零售资格药店名单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
暂停医保定点零售资格药店名单
溧阳市小博士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溧阳市天目湖百姓药店
溧阳市南渡春晖药房
溧阳市别桥镇镇中药店
溧阳市苏浙皖边界市场益寿堂药店
益寿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别桥药店
溧阳市天目湖益民堂大药店
溧阳市戴埠中意药店
溧阳市戴埠西大街药店
溧阳市溧城时珍药房
溧阳市溧城康星药房
溧阳市溧城老诚信大药房
溧阳市溧城昆仑药店
溧阳市溧城西门药店
溧阳市社渚福鑫药房
溧阳市前马宏伟药店
溧阳市溧城天福药房
溧阳市上黄健民药店
益寿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戴埠药店
益寿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康健药店
溧城仁寿堂药店
溧阳市南渡联盟药店
溧阳市南渡强民药店
益寿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周城药店
溧阳市周城为民药店
溧阳市周城金山药店
溧阳市人民药房清安店
溧阳市上兴百姓药房
上沛茂盛药店
余来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