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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鉴于霍万聪、袁超、史超、薛寒、陆云峰五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考核,符合正式任职条件,局党委决定:
霍万聪同志任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袁超同志任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史超同志任戴埠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薛寒同志任上黄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陆云峰同志任社渚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