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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鉴于彭超颖、张秀娟、张春峰、易国萍、李 霞、夏椿涛、陈 胜、洪 涛八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考核,符合正式任职条件,局党委决定:
彭超颖同志任矿产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李 霞同志任耕地保护科副科长;
陈 胜同志任土地利用科副科长;
夏椿涛同志任地籍管理科副科长;
洪 涛同志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张秀娟同志任土地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春峰同志任竹箦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易国萍同志任社渚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