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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实行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971/2010-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建设〔2010〕22号
发布机构:
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
2010-02-08
发布日期:
2010-02-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关于实行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实行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溧建设〔201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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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建设〔2010〕22号
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非住宅商品房质量管理,确保非住宅商品房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实行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苏建函房(2009)670号],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住宅商品房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工业、商业、办公(包括住宅区内的)等用途的非住宅商品房屋。
二、2010年1月1日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非住宅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向购房者提供《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非住宅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三、为保证非住宅商品房“两书”在全省的统一管理与使用,《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非住宅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监制。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严格执行非住宅商品房两书制度。并于2010年2月26日前,向我局开发办上报2010年全年所需的商品房两书征订单。
附:1、2010年度“非住宅商品房和住宅商品房”两书征订单;
2、关于实行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苏建函房(2009)670号]。
二○一○年二月八日
2010年度“非住宅商品房和住宅商品房”
两 书 征 订 单
企 业 名 称
(公 章)
2010年所需
非住宅商品房
两书数量(套)
2010年所需
住宅商品房
两书数量(套)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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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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