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推进创建“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971/2010-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建〔2012〕19号
发布机构:
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
2012-03-09
发布日期:
2010-03-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推进创建“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溧阳市推进创建“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暂行办法》的通知
溧建〔2012〕19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推进我市“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促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招标 “三合一”评标的做法,我委制定了《溧阳市推进创建“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附:《溧阳市推进创建“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溧建〔2012〕19号 附件.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