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溧价费[2010]9号
溧阳市上兴镇河道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核定船舶垃圾有偿接收收费标准《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收取船舶垃圾有偿接收费,具体标准为:20元/船、航次。
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今后上级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希你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O一0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船舶 垃圾 收费 批复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城管局、上兴镇政府。
溧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