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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准溧阳市天目加油有限公司迁建加油站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28号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10-03-09
发布日期:
2010-03-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天目加油有限公司迁建加油站
关于核准溧阳市天目加油有限公司迁建加油站的批复
溧发改[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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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天目加油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迁建加油站的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同意迁建加油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戴埠镇黄岗岭村615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迁建加油站,贮罐规模120立方米,配置加油机4台,加油枪8支,建造营业房350平方米,架空罩棚7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五、该项目建设应按国家节能要求,选用高效节能材料及设备。
六、该项目建设应按环保要求,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环评报批手续。
七、该项目工程建设可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组织招标。
八、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市规划局规划建设条件、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市环保局环评预审意见。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抄送:市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安监局,戴埠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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