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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医疗救护车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07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54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0-05-24
发布日期:
2010-05-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核定医疗救护车收费试行标准
关于核定医疗救护车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溧发改〔201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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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医疗机构:
根据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卫生局《市区》(常价费【2010】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核定我市医疗救护车收费试行标准如下:
一、救护车费。
(一)城区医院救护车市区内收费标准。
1、普通型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4公里(含4公里,下同)以内的20元/车、次,超过4公里部分按每公里2元计收,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下同)。
2、监护型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4公里以内的20元/车、次,超过4公里部分按每公里3元计收。
3、负压型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4公里以内的20元/车、次,超过4公里部分按每公里4元计收。
(二)乡镇医院救护车市区内收费标准。
1、普通型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6公里(含6公里,下同)以内的20元/车、次,超过6公里部分按每公里2元计收,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下同)。
2、监护型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6公里以内的20元/车、次,超过6公里部分按每公里3元计收。
市区指救护车来回行驶在市行政区域内。
车费按来回里程收取,来回里程是指从市各医疗机构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市各医疗机构的来回里程。
(三)市区外或市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车公里普通型救护车费3元、监护型救护车费4元、负压型救护车5元计收(含过路过桥费),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监护费。
监护费是指随车医护人员出诊中对救护对象的生命体征(如心率、呼吸、脉搏、血压、神志等)进行观测的费用(不包括心电、血氧饱和度、血糖等医疗服务项目中的检查检验等费用),监护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次20元。
三、院前(后)急救费。
院前(后)急救费是指随车医护人员在急救对象院前或院后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实施紧急救治时收取的费用,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急救费收费标准为35元/次。
四、急救中所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结算编码按《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执行,药品价格和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价格或规定作价办法执行。
五、担架工服务费。
在提供急救服务时,需安排担架工提供担架服务的,可收取担架工服务费,标准为:一楼每次15元,每增加一个楼层加收5元。有电梯的,不得加收楼层费。
六、规范救护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对照救护车设备配置(见附件一),确定救护车类型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认真做好收费公示,按照“一车一标”的要求,在救护车辆醒目位置公示经所在地价格管理部门监制的收费公示牌(样式见附件二);认真执行结算清单制度,收费时必须提供结算清单;租赁用车坚持自愿委托,提供服务前必须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对特困户等特殊困难对象适当减免救护费。
本通知自6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二年。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政府办、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物价局、市医保中心
附件一:
救护车内的设备配置标准
一、普通救护车的配置标准:
(一)手提出诊专用急救箱1只;
(二)气管插入(含喉镜)1套;
(三)简易气囊面罩呼吸器1套;
(四)夹板或负压式骨折固定装置1副;
(五)吸引器1台;
(六)心电图机1台;
(七)担架1副;
(八)开口器1副。
二、监护型救护车的配置标准:
除普通型救护车配置标准外,增加以下设备:
(一)除颤仪1台;
(二)无创性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护仪1台
(三)呼吸机1台。
三、负压监护型救护车的配置标准:
除监护型救护车配置标准外,增加以下设备:
(一)防护服3套。
附件二:
收费公示样式(城区医院普通型救护车收费公示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110600001-(1)
救护车费
(市内)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4公里
20
不足4公里按4公里计算,每超过1公里加收2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110600001-(2)
救护车费
(市外)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公里
3
自愿委托,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10300001-(1)
监护费
心电、血氧饱和度、血糖等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用耗材等
车、次
20
100400001
院前(后)急救费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
监护费
车、次
35
担架工服务费
次
15
自愿委托,每增加一楼加收5元,有电梯的,不得加收。
注:各医疗机构制作的具体公示牌须经所在地价格管理部门监制后公示(下同)。
收费公示样式(乡镇医院普通型救护车收费公示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110600001-(1)
救护车费
(市内)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6公里
20
不足6公里按6公里计算,每超过1公里加收2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110600001-(2)
救护车费
(市外)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公里
3
自愿委托,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10300001-(1)
监护费
心电、血氧饱和度、血糖等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用耗材等
车、次
20
100400001
院前(后)急救费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
监护费
车、次
35
担架工服务费
次
15
自愿委托,每增加一楼加收5元,有电梯的,不得加收。
收费公示样式(城区医院监护型救护车收费公示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110600001-(3)
救护车费
(市内)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4公里
20
不足4公里按4公里计算,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110600001-(4)
救护车费
(市外)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公里
4
自愿委托,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10300001-(1)
监护费
心电、血氧饱和度、血糖等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用耗材等
车、次
20
100400001
院前(后)急救费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
监护费
车、次
35
担架工服务费
次
15
自愿委托,每增加一楼加收5元,有电梯的,不得加收。
收费公示样式(乡镇医院监护型救护车收费公示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110600001-(3)
救护车费
(市内)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6公里
20
不足6公里按6公里计算,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110600001-(4)
救护车费
(市外)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公里
4
自愿委托,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10300001-(1)
监护费
心电、血氧饱和度、血糖等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用耗材等
车、次
20
100400001
院前(后)急救费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
监护费
车、次
35
担架工服务费
次
15
自愿委托,每增加一楼加收5元,有电梯的,不得加收。
收费公示样式(负压型救护车收费公示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110600001-(5)
救护车费
(市内)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4公里
20
不足4公里按4公里计算,每超过1公里加收4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110600001-(6)
救护车费
(市外)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监护费
车、公里
5
自愿委托,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10300001-(1)
监护费
心电、血氧饱和度、血糖等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用耗材等
车、次
20
100400001
院前(后)急救费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
监护费
车、次
35
担架工服务费
次
15
自愿委托,每增加一楼加收5元,有电梯的,不得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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