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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核准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08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85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0-06-12
发布日期:
2010-06-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核准项目
关于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核准项目的批复
溧发改〔201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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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新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的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完善城市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同意新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104国道南侧、污水提升泵站西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垃圾中转站一座,配套建设车棚、管理用房、公厕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所需要资金市财政拨款
五、该项目建设应按国家节能要求,选用高效节能材料及设备。
六、该项目建设应按环保要求,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环评报批手续。
七、该项目工程建设可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组织招标。
八、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市规划局规划预审意见、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市环保局环评预审意见。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市住建委,规划、国土、环保、财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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