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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强化我市商品房销售三项价格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08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95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0-06-25
发布日期:
2010-06-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强化我市商品房销售三项价格制度
关于强化我市商品房销售三项价格制度的通知
溧发改〔2010〕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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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和常州市《关于强化商品房销售三项价格制度的通知》(常价房〔2010〕115号)精神,现就强化我市商品房销售三项价格制度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
商品房销售价格继续实行备案制度,是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房产主管部门申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之前,其所有商品房销售价格须报我委备案,具体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有商品房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车位等的销售价格及相关情况填报《溧阳市商品房成本备案表》(附件1)、《溧阳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表》(附件2)和《溧阳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附件3)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项目批文;规划平面图;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计划表;有资质机构预测定的面积表;房屋交付标准;有关缴费票据;其它相关资料。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的销售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如要突破原备案的销售价格,必须提前15天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备案。我市《关于改进商品房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前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有效,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如要突破原备案的销售价格,也必须提前15天到我委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时只须填报《溧阳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信息由我委在常州物价网(www.czwjj.gov.cn)向社会公示。
二、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住宅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意见》(苏价服〔2003〕303号)和《省物价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苏价服〔2008〕40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即将商品房开发建设中的各种设施、设备费用及各种规费(包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安置费、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基础设施费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建房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纳入成本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在商品房销售中对购房者最终结算时实行一个价格,严禁在房价外擅自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
三、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一套一标”的明码标价制度
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一套一标”的明码标价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统一的规定格式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按“一套一标”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切实增强商品房销售价格透明度,维护购房人的利益。商品房“一套一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房的房号、建筑面积、单价和总价等(附件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自觉规范各类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到备案价格、网上公示价格和明码标价“三价统一”。我委将加强商品房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备案制度、“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溧阳市商品房成本备案表》
2.《溧阳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表》
3.《溧阳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报:市政府
抄送:市住建委
附件1:
溧阳市商品房成本备案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座
落:
年
月
日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
说 明
1、本表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送物价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填报本表时,需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批文
(4)规划平面图
(5)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计划表
(11)房屋交付标准
(12)有资质机构预测定的面积表
(13)缴费票据
3、本表一式2份,其中:报送物价部门1份,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留1份。
概
况
项目名称
项目
坐落
开发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总建筑面积
本期总用地面积
本期总建设面积
其中
住宅
营业性公建
非营业性公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项目总可销售面积
本期可销售面积
本期备案销售
(基准)价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商品房成本备案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住宅建筑面积
备案单价
1
征地(出让、转让)及拆迁补偿费
2
前期工程费
3
房 屋
建 筑
安 装
工程费
基 础
主 体
室内水电
(含电梯)
小 计
4
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
5
公共基础设施费
6
小计(1至5项之和)
征地(出让、转让)及拆迁补偿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可销售建筑面积
备案单价
合
计
注:包括征用、出让、转让土地费用,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契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前期工程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可销售建筑面积
备案单价
合
计
注: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的勘察,测绘,临时用电、用水、道路、场地平整,白蚁防治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政府规费。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明细表
序
号
施
工
编
号
层
高
层
数
建筑面积
(
M
2
)
基
础
主
体
室内水电(含电梯)
合
计
总造价
(万元)
单
价
(元
/M
2
)
总造价
(万元)
单
价
(元
/M
2
)
总造价
(万元)
单
价
(元
/M
2
)
总造价
(万元)
单
价
(元
/M
2
)
注:按单体建筑(含地下室)分别填写。
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可销售建筑面积
备案单价
合
计
注:指开发项目内直接为商品房配套建设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排污、排洪、照明、绿化、环卫等费用。
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可销售建筑面积
备案单价
合
计
注:按公建配套计划表所列非营业性及公益性公建项目逐项填写。
附件2:
溧阳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表
开发建设单位: 备案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总建筑面积
?
坐 落 位 置
本期开发面积
?
备 案 价 格
(平均价格)
住宅商品房
元/?
备案建筑面积
?
商业用房
元/?
备案建筑面积
?
办公用房
元/?
备案建筑面积
?
车库(位)
元/?
备案建筑面积
?
房 屋 编 号
备 案 时 间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发改委意见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3份。
附件3:
溧 阳 市 商 品 房 销 售 价 目 表
开发建设单位:
备案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坐落位置
备案建筑面积(?)
备案时间
序号
幢号
单元
房号
单套建筑面积(?)
销售单价(元/?)
销售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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